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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日期:2023年7月2日   出处:柴桑区三中      编辑:jjlyk   有4363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柴桑区三中2023年秋季七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各位七年级新生家长:
根据柴桑区教体局发布的“九江市柴桑区城区初中2023秋季七年级招生公告”精神,现将柴桑区第三中学七年级新生入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7月26日--7月28日
上午 8:00--11:00
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
柴桑区三中乐学楼一楼(从学校新大门进第2栋楼,从学校老大门进倒数第2栋楼,如下右图为乐学楼)


三、报名对象:
三中学区范围内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四、分配原则:
1.2023年城区小学毕业且拥有三中学区内的户籍或房产的合法监护人子女。
2.2023年城区小学毕业但属柴桑区区外户籍且城区无房产的学生,原则上必须回区外户籍所在地就读,确需在我区内就读,必须服从教体局根据区内中学的学位酌情安排(以教体局分配到我校的名单为准)。
3.2023年非城区小学毕业但在三中学区内购买住房并实际入住的监护人子女,必须在2023年7月19日—7月30日之间持相关证明及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表到教体局中招办审核登记办理转录手续(以教体局分配到我校的名单为准)。
4.2023年非城区小学毕业,法定监护人无片区内住宅或住宅房

产证明不全的符合下列条件也可办理转录手续(以教体局分配到我校的名单为准):
①法定监护人拥有学区内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及工商营业执照等可作为依据;②长期住在学区内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能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可作为依据;③拆迁户、单位集体户能提供拆迁证明和学区内现居地房产证明的可作为依据;④已购买学区内房产或自建房尚未取得房产证但已实际入住,能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契税和入住一年的水电发票的可作为依据⑤现役军人子女按照相关规定可作为依据。
5.2023年非城区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需提供入学申请书、户口原件复印件、法定监护人劳动合同工资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租赁的房产证明、近6个月水电费证明等,于2023年7月19日—7月30日之前到教体局中招办提出申请,经教体局核实后再进行分配(以教体局分配到我校的名单为准)。


五、三中学区范围:
1.以贤母园为起点,以贤母路及向北延伸线为界,具有柴桑区户籍的地段,以西地区划定到区三中就读(含泉塘安置小区、凤凰城、豫章园、时代广场、丽都中央公馆、领秀柴桑、九颂山河、山语城、未来城、印象柴桑、中奥天悦湾等小区)。
2.以渊明山庄为起点,以塔南路与庐山西路交汇处转至甘泉路延伸到庐山南路接口处为界,以西地区划定到区三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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