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繁體中文
| 网站首页 |
      栏目导航 网站首页>>后勤管理>>校园管理
  发表日期:2009年1月12日        编辑:jjlyk   有3269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九江县三中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责任制

为加强我校消防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一把手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政教副校长和总务副校长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

2、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要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3、总务处、政教处定期进行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排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并作好工作记录。

4、总务处、政教处要对重点部位管理人员(如学生宿舍、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主控室、多媒体教室、电子备课室、食堂等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使其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如何报火警、不同火因起火的扑救方法、控制火势蔓延以及自救逃生的方法和技能,定期组织对重点部位管理人员和住宿学生进行消防演练。针对各部门的特点,采取不同的防火措施,并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5、建立消防安全档案,确定各部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专人严格管理。

6、校内各公共场所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在各楼梯口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灯。

7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实施灭火、救助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上一篇:校园管理奖励办法
下一篇:九江县三中财务管理制度
相关专题: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信息

相关评论:
 没有相关评论
  发表、查看更多关于该信息的评论 将本信息发给好友 打印本页
【九江县三中网站管理系统】 设计制作:刘洋锴
站长邮箱:jjlyk@126.com   站长QQ:843293931
联系电话:13879268663
备案: 赣ICP备19012518号-1    页面执行时间:93.750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