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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日期:2009年12月10日   出处:九江县三中    作者:邬校长   编辑:jjlyk   有3163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集中学习专题讲座

 

——用科学发展观促进依法治校

县三中:邬乃禄

十年来,我校实现了规模上由小到大、质量上由弱到强、条件上由劣到优、管理上由粗到精的量变和质变,现已成为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江西省首批“建设中的义务教育阶段省级示范学校”。尤其是近两年,由于全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不懈努力,我校在教育教学质量、师德师风教育、党员干部建设、校园规范管理、学生安全保障等各方面的工作都进一步得到了长足的发展:2007年、2008年、2009年连续三年中考取得优异成绩,2007年和2008分别获得了全县教育教学目标管理”“优胜单位”、江西省“德育示范学校”、 江西省“安全文明校园”、九江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月“先进集体”、全县学校素质教育目标管理“优胜单位”、全县教学研修常规管理“优胜单位”、九江市中小学校园管理“三星级校园”等荣誉。

过去的成绩只能供当时品味现在回味,我们不能满足于现状,三中能走多远,能走进一个什么样的全新境界,这才是需要我们永无止尽地去思考去追求的。发展是硬道理。促进三中科学发展是我校自身生存的需要、是全县人民对我校的期盼、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就必须坚持科学发展,依法治校,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及省、市、县关于“依法治校”有关文件精神,加快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进程,增强学校班子、教师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从我校目前的实际看,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必须在以下几方面作进一步的加强:

一、管理制度

学校制定的教育教学、德育工作、后勤财务、校园规范、师德师风、学生行为、卫生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内容要力求更加完善,措施要力求更加合法,确保公正、公平,执行要力求更加有力,使我们在各项工作的实际中“循规蹈矩”,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我们的管理真正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科学轨道。

二、办学行为

在办学行为上,我们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的政策、法规,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自觉严格规范我们的办学行为。

1、要严格落实课程计划。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编排课程表,开齐开足所有课程。不得调整、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新课。

2、要严格规范教学时间。保证每学年总教学时间39周,

其中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

不得增加或减少教学时间。

3、要规范教学行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经常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及科普、文体活动。利用课余时间培养训练各种兴趣小组,如:书法、绘画、舞蹈队、合唱队、篮(足)球队、田径队等,形成生龙活虎、生机勃勃的校园学习氛围,让学生在活动中提高素质、增长技能、全面发展。

4、要严格规范作息时间。在校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

间不超过7小时,住校生晚自习时间每天不超过90分钟。

5、要严格落实体育活动时间。在全校师生中开展阳光体育运动,采取措施,保障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每天上午统一组织学生进行不少于25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加强对体育教师和体育课的管理。

6、要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保证学生每天课外作业量不超过90分钟。

7、要严格规范考试行为。每学期进行期中和期末两次学科考试。科任教师平时可根据学科单元(模块)学习完成情况进行必要的单元检测、自测。考试内容不允许超过课程要求。严禁

公布学生考试分数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座次。

8、严格规范各类竞赛。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学校或任何班级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商业性质的庆典、开业仪式等活动。

9、要严格学生用书管理。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学校不得

随意更换学生用书版本。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和学生用品;教师不得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教辅资料,不

得用教辅资料布置作业,不得通过征订教辅资料谋利。

10、要严格规范编班行为。学校一律实行均衡编班,按规定控制班额(客观条件所限待定),不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以学生获奖、竞争和考试成绩等情况作为编班的依据。

11、要严禁违规补课。不得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

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毕业班待定)。不得将校园、校舍

租给其它教育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

12、要严格规范教师行为。全校教师要严格遵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

13、要保障稳定的校园秩序。依法办学,就要有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在教师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法制教育活动,在学生中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法制教育、日常行为规范等教育活动,使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无严重违纪行为和刑事犯罪行为,

三、民主管理

1、要做到“校以师为本”。要坚持教职工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实施办学行为中,充分发挥“两会”作用,充分体现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权利。

2、要实行校务公开。校内监督机制要健全完备,设置校务

公开栏。评优、晋级等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省、市、县级“三好学生”和“优干”一定要根据推荐条件,尊重教师和学生的意见,民主讨论通过后进行公示;经费使用、物品采购、校舍建设等必须做到集体讨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3、学校要与社区、家长建立联系制度,成立家长学校,经常征求社会、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学校的一切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四、教师权益

1、要依法聘任教师,按规定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条件,依法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自主权,让教师充分享有开展教学、科研、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

2、要保障教师应得的福利待遇、工资足额发放,保证教职工的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日休息的权利。

3、要健全校内民主管理机制。鼓励、支持、欢迎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教职工聪明才智,真正做学校主人。通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交提案,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学校工会要真正成为职工之家。

4、要建立校内教师申诉制度。为了让教师心情舒畅,对学校不合理、有损教师权益的事进行申诉,校长要随时接待、受理。对提案在教职工大会上作公开答复。

五、学生权益

1、学校要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权,尊重学生

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等,坚决杜绝教师中体罚学生,使用不文明语言讽刺、挖苦、污辱学生等行为。

2、学校要保证每个学生学习和参加活动的权利,保证任何教师不准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侮辱、歧视学生、不准以任何借口把学生赶出教室,不能剥夺学生学习和活动的权利。

3、要按国家规定向学生收费,对服务性收费情况要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公示,不许乱收费、乱补课、乱订学习资料。如果查实这类行为,学校要敢于进行公开处理,以正视听。

4、要建立并实施学生安全和伤害等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及时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要与教师、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状,要落实治安保卫、防火、防盗等工作,明确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以保障学生在学校的人身安全。

5、要建立并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要设心理咨询室,倾听学生烦恼,解决学生心理健康问题。

六、法制教育

1、要认真贯彻国家和教育系统普法规划,切实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的重要日常工作,学校成立法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组织机构。建立普法责任制,使普法工作走向制度化。

2、要按规定开设法制课,由政治教师授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的“四落实”。

3、要采取充分利用板报、广播、网站等资源以多种形式在

师生中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学生中举办法制讲座、法

律知识竞赛等,每年组织教师参加全县普法考试,提高师生法律意识,增强师生自我保护意识。

七、工作机制

1、学校要形成学法、懂法、用法、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管理水平要逐步提高。

2、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制定依法治校方案,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

3、要成立依法治校组织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聘请司法系统工作人员任我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并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定期到校为师生讲法制课。

总之,依法治校工作要纳入我校重要议事日程,要扎根于我们每一个管理人员的心中,体现在我们的管理行为上,只有这样,才能实施依法治校方略,才能使学校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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